海南两棵沉香树被盗引出作案链条 分工明确让人心惊
原标题:涉林犯罪屡禁不止,涉案人员身份多样,踩点、采挖、运输、转移分工明确两棵被盗沉香树的漂泊之旅文昌市公坡镇白秋村三队沉香树被挖后留下的土坑。(文昌市森林公安局供图)我省森林资源丰富,但这些“绿色宝贝”时常被不法分子觊觎。■海南日报记者周晓梦通讯员吴海青核心提示去年岁末,文昌市文城镇坑美村宋建海家神神秘秘地迎来了两棵胸径约有30厘米的大树,它们的树脂带有香气,可制成香料或供药用,懂行的人一看便知这就是珍贵的沉香。如果追问它们来自哪里,答案最终指向文昌市公坡镇白秋村三队一位潘姓村民家的祖宗地。两地之间仅30多分钟的车程,然而在这段路上两棵沉香树却经历了被连根掘起、贩卖和移种,好在它们最终又回到原来生长的地方。而这期间,4个并没多大关联的人也因这两棵树密切地连在一起,为追求眼前的一点利益走上了歧途。我省拥有3000多万亩的森林面积,61.5%的森林覆盖率,这是我省的“绿色宝贝”,蕴藏着丰富的森林资源,也是生态环境质量的绿色屏障。但长期以来,类似涉林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盗伐滥伐、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不法犯罪分子活动在绿林山野之中。今年以来,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五个专项”行动,遏制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但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形势却仍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卖树就有钱花,而且老板会搞定一切”◎2014年7月,文昌市公坡镇白秋村三队被盯上:抵不住金钱诱惑,抱着侥幸心理,村民决定偷挖沉香树
将近一年的时间过去了,沉香树被挖走后遗留下的两个大土坑还没被填上——坑口显眼,红土裸露,中心凹陷,看上去就像两个愈合不了的溃疡疮口。沉香树没被挖之前,生长在文昌市公坡镇白秋村三队一位潘姓村民家的祖宗地上。这块地位于进村的土路边,离村近,周围长有高大的野荔枝树和藤蔓灌木丛。现在那块地除了茂盛的草木之外,还多了那两个直径约一米的树坑。白秋村三队的村民都知道坑上原先长有2株胸径约有30厘米的沉香树,也知道去年年底树被“盗挖”了。而参与盗挖的人之一,不是外人,是村里的村民何启江。2014年7月,台风“威马逊”过后,何启江发现离村不远的2株沉香树枝有些折损,于是便向“打牌认识的”朋友符少龙说起这件事,还带着他回村子捡了一些树的枝条,以辨别是否是沉香。据了解,沉香树树脂带有香气,可制成香料或供药用,由于天然生长的沉香树极少,只剩下零星的分布,已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予以保护。近年来,沉香的市场价格成倍上涨。沉香树不错的市场价格让何启江和符少龙动了心思。“树卖出去了大家可以分钱,而且听说买树的老板会搞定一切。”何启江说,有钱花,老板搞定一切,这两个理由让他最终决定和符少龙商量将2株沉香树卖掉。何启江无稳定的经济来源,平时又喜欢赌博,为筹集赌资他萌生了盗挖沉香树的念头,“卖树是为了钱,有钱花总比没钱花强”。“有些犯罪嫌疑人是为了贩卖林木获利,有些是为了占用林地开展生产活动,多数的涉林违法案件是以获得利益为目的。”省森林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钟志说,受私利思想驱动,是涉林违法案件主要的犯罪动机之一。类似的案子不在少数:今年5月,琼海森警破获一起沉香盗伐案,犯罪嫌疑人符某良由于没有找到工作,生活没有经济来源,便打起了偷卖沉香树的主意;8月,万宁市龙滚镇凤园村村民谢某裕则是为了一己私利,砍伐掉4.1亩的桉树并擅自占用集体林地……
“这是树主同意卖的,正常交易”◎2014年12月,文昌市公坡镇白秋村三队——文城镇坑美村被盗挖:曾安静的林子机器轰鸣,村民有怀疑但终未多管深究
何启江和符少龙要把树卖出去,首先得联系想要买树的买主。何、符二人分了工,由符少龙联系买主。去年11月间,符少龙通过打听,联系上了“中间人”陈鹏,并经由陈鹏将出售沉香树的信息告诉了“买树的老板”宋建海。同年12月,陈鹏和何启江、符少龙一起到白秋村三队查看确认2株沉香树的树径大小、生长位置后,宋老板便让陈鹏交付购树款1.1万元给何、符两人。随后,陈鹏雇请3名采伐工人和1辆农用小四轮拖拉机,安排好工人采伐、搬运、准备好货运车辆进行运输等事宜,对沉香树开始进行盗挖。据文昌市森林公安局民警介绍,这起盗挖沉香树案踩点、采挖、运输、转移等行动发生在白天,似乎无所避讳。有村民回忆,当时路过发现上前询问时,伐木工人回答“这是树主同意卖的”,所以村民也没再多想多管。文昌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何仕分析,伐木者之所以明目张胆作案,是因为他们以为这是谈好价格、交付了一定价钱的“正常交易”,不属于盗挖。“此类盗挖沉香树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大都会选择在夜间作案,具有隐蔽性,便于掩人耳目与逃窜。”何仕说,而且这类案件通常是多点、连续作案,“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在一处进行砍伐后及时转移到下一处地点继续砍伐。由于文昌市沉香树等古树名木资源丰富,盗挖盗伐案件频发,作案迅速,手段猖狂。今年以来,文昌市森林公安局按照全省部署开展的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已破获了8宗破坏古树名木的案件,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共有15名。陈鹏雇请的伐木工人和农用小四轮车进入白秋村采挖后,一时之间,那块长着沉香树原本安静的林子被伐木工人、拖拉机轰鸣声、挖树器械声搞得热闹起来……2株挺拔的沉香树被连根掘起,搬上农用拖拉机,走乡村水泥小路运往文城镇坑美村宋建海家附近种植。
“公安立案侦查,事情大了”◎2015年7月,文昌市公坡镇白秋村三队被寻回:削去枝桠的沉香,光秃秃地并排立在红土坑中,再无原来葱郁的样子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去年12月22日,就在树被盗挖后不久,潘姓村民回白秋村做“冬至”扫墓时发现沉香树不翼而飞,只剩下两个土坑,他随即向文昌市森林公安局报了案。据文昌市森林公安局八门湾林区派出所副所长邢增展介绍,森林公安局在接到报案的当日,就将该案立为林业行政案件展开初查。经现场勘验,由于沉香树被人连根挖走,现场只有2个土坑,没有留下树木伐桩,林业技术人员无法计算林木蓄积量。通过民警大量的现场走访和分析,确定案件性质,今年3月24日文昌市森林公安局将该案立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进行侦查。知道森林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后,何启江等人觉得“事情大了”。当时,把树卖出去以后,分到了卖树赃款的何启江和符少龙各自潇洒,他们没想到,这“好日子”没过多久就东窗事发。“一听到查案的消息,就觉得害怕。”何启江说,因为心虚,他减少了回白秋村的频率,平日就在文城镇自己姐夫开的茶店里帮工。符少龙也开始坐立不安,他把卖树分到的3000元给了何启江,他意识到这钱烫手了。虽然提心吊胆,但何启江四人并没有选择自首。盗挖沉香的犯罪嫌疑人迟迟没有线索,文昌市森林公安局组织民警加大了侦查力度,何仕说,为尽快破获此案,民警对可能受雇挖树的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排查,尤其是对该市范围内非法收购古树名木的苗木场及个人进行了重点排查,并通过建立治安信息员、设立举报奖励、张贴协查通告以及请求地方公安协助调查等一系列措施展开侦查。经民警多方工作,何、符、陈、宋4人迫于压力,于今年6月23日晚主动投案自首。今年7月,被盗挖走种植在宋建海家的2株沉香树,被民警转移种回了白秋村三队原地附近,削去枝桠的2株沉香,光秃秃地并排立在红土坑中,再无原来葱郁的样子。
涉林违法犯罪特点分析
虽然盗伐滥伐、毁林开垦、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等涉林违法案件具有不同特点,但是案件之间也存在着共同的规律。
“想不到挖树会坐牢,想不到。”
特点1:
法律意识与环境资源保护意识淡薄
“没有家贼,引不来外鬼”。这宗由白秋村村民何启江与符、陈、宋等人内外联系、串通盗挖买卖沉香树的案件最终告破,4名犯罪嫌疑人目前准备移送起诉。钟志介绍,白秋村“盗挖沉香树”案4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何启江不知道这项罪名如果成立他将承担什么样的后果,他连这15个字都记不全。“我不知道沉香树是保护植物,也想不到挖树会坐牢,想不到。”10月19日,在文昌市森林公安局记者采访何启江时,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
除了何启江,买树的宋建海和负责挖树的陈鹏也同样有诸多的“不知道”、“想不到”——不知道在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不能采伐天然生长的沉香树,想不到花钱买树也会惹祸上身。
“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不允许随意采集,必须要申请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省林业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解释,申请采集的条件要符合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
何启江等涉案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不仅造成了森林资源的损坏,也让自己走上了歧途。
特点2:
涉案人员众多,身份多样
多个犯罪行为有牵连关系
记者调查发现,在盗伐、滥伐等涉林违法案件中,一般都会包括出售、采伐、毁坏、运输、收购、加工等多个行为,这些行为之间存在着牵连关系;而且在实施犯罪时有踩点、放哨、藏匿、运输、转移等多个环节,需要多人配合,所以此类案件的一般涉案人员众多、身份多样。白秋村“盗挖沉香”案包括3名伐木工人和1名拖拉机司机在内,涉案人员就有8人。
而在一些案例中,除了涉案人员众多的特点以外,甚至有一些“特殊身份”的人卷入案子,少数的基层党员干部、村镇干部、当地“有势力的人”和林业系统人员等把违法生财的目光盯在了森林上。
比如今年8月,临高森警破获的博厚镇道德村毁林案,就是因为道德村的村干部与外人相互勾结而发生。该名村干部将已经租出的地块“二次出租”,从中牟利,侵犯他人的林地使用权。
而在今年5月被曝光的万宁市国营新中农场香根区重阳木盗伐案中,犯罪嫌疑人则系5名保护区管理站护林员,林业系统的人员监守自盗,无视法律、无视管理规定,以职务之便屡次下手盗挖林木。
虽然目前涉及林业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很多,但随着不同案件的发生,新的问题也层出不穷,因此需要对新出现的问题及时完善。“面对这些新的问题,我们不会回避和退缩,必须勇于面对。”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处负责人包焱说,目前省林业厅已在制定《海南省森林资源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该《追究办法》是一个“自己向自己开刀”的办法,将弥补一些现存的漏洞。“明确各项责任,加强管理,这个办法对防范林业从业人员渎职等违法行为有很大作用。”
相关链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疑问
是什么拖长了破案时间?
公坡镇白秋村“沉香树盗挖”一案是去年12月22日接到的报案,为什么今年6月案件才被侦破?是什么拖长了案件侦破的时间?
“我们当时走访了附近村民、村干部,有人说在采挖现场见过3名伐木工人和1辆农用小四轮拖拉机,除了这些信息,没有再多有价值的线索。”邢增展说,为尽快查清事实,侦破此案,文昌市森林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了专案组,还将该案列为头号破案任务,并请求省森林公安局派刑侦支队介入指导。
现场有价值的线索少之又少,这让办案民警头疼不已。何仕说,民警一方面对有关人员进行摸排,另一方面调看附近相关路段的海量监控画面,试图寻找到蛛丝马迹,但最终他们在这两条线上的侦查都无功而返。
案件侦查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后来,办案人员经过大量的摸排工作,排查周边苗圃,建立治安信息员,并设立举报奖励、张贴协查通告以及请求地方公安协助调查等一系列侦查措施,才跟踪到有价值线索,顺利侦破此案。
记者走访中发现,涉林违法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遭遇类似的“尴尬”并非偶发,实际上,办案陷入僵局的状态时有发生。“由于涉林违法犯罪案件多发生在野外环境,具有隐蔽性,案发后往往难以及时发现,第一现场的证据线索保存性差,所以会给后期的调查取证工作造成很大的难度。”省森林公安局刑侦支队负责人钟海东说,这是涉林案件和社会治安案件的不同之处。此外,侦查技术、手段等方面的原因也会影响破案的效率和进度。
根据省森林公安局提供的数据资料显示,从2014年6月至2015年9月,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涉林案件1804起,查处1641起。其中立刑事案件752宗,侦破627宗,抓获犯罪嫌疑人715人,已移送起诉454人。受理林业行政、治安案件1052起,查处1014起,林政处罚1146人,罚款242.7万元。
涉林违法案件为何频发?
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生态学博士颜家安认为,涉林违法犯罪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逐利性,经济因素和利益因素往往是主导犯罪行为发生的重要原因。如在多数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来源单一,“靠山吃山,靠林吃林”,所以非法侵占林地、乱砍滥伐、盗伐等涉林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另一方面,违法成本太低也导致不能有效遏制涉林违法案件。根据现行刑法,多数案件刚够立案标准,大多能获得从轻处理,多被判处非监禁刑,甚至部分案件在侦查环节就已撤案。一些患特殊疾病的被告即使被判处监禁刑,也无法执行。犯罪成本低、违法收益大,助长了盗伐、滥伐者的侥幸心理和冒险心理。
“当前新型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滋生,侵害范围逐渐扩大,对我省林业生态安全造成威胁。”省林业厅副厅长王春东认为,打击、防范涉林违法犯罪,遏制生态破坏是维护森林资源安全的最有效的手段,绝不能松懈。
探索
森林公安垂直管理
对涉林违法犯罪进行全方位的打防管控工作的确不能松。去年6月,我省率先在全国实行省级以下森林公安垂直管理,全省森林公安机关以落实独立执法权限为契机,深入开展打击涉林案件行动,掀起了新一轮林区整治风暴。
“实行垂管后,森林公安被赋予了独立刑事执法权,能够独立办案,破解难查难管的案件,扭转之前的办案审批程序中办案期限长、成本高的局面。”省森林公安局局长王雄进介绍,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林业厅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森林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了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关系和办案权限。
“从今年4月份到9月底,我们已侦破20宗毁林、非法侵占林地案件,数十名犯罪嫌疑人受到处罚。”陵水黎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局长韩联畴说,有了独立的办案权,从立案到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和提请逮捕、移送起诉,均以森林公安名义办理,不需再提请市县公安部门,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
颜家安认为,作为一个岛屿省份,森林资源对海南至关重要,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打防管控一体化的机制是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手段,但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生态安全应有更加全面系统的考虑,比如说林区、森林资源丰富地区农民“靠山吃山”生产方式的引导转变等问题,以多种途径和方式共同维护我省的森林资源。
(文中何启江、符少龙、陈鹏和宋建海4人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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