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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沉香文化协会

2015-7-13 09:0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9314| 评论: 0|来自: 中国沉香网

摘要: 【协会简介】 亚洲沉香文化协会(英文缩写:AACA)是负责在全亚洲范围内协调、促进沉香产业发展、保护,实现亚洲沉香产业化、专业化的国际性组织。亚洲沉香文化协会以:“文化、合作、保护、发展”为宗旨,以“传播 ...

 
【协会简介】
 
亚洲沉香文化协会(英文缩写:AACA)是负责在全亚洲范围内协调、促进沉香产业发展、保护,实现亚洲沉香产业化、专业化的国际性组织。亚洲沉香文化协会以:“文化、合作、保护、发展”为宗旨,以“传播沉香文化,普及沉香教育,促进沉香及相关行业产业化进程”为目标,意在通过普及推广沉香文化,以利提高民众对沉香文化的保护意识,推动社会和谐化发展。
 
亚洲沉香文化协会由常务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理事会、秘书处组成,下设办公室、新闻中心、产业发展中心、技术发展中心、宣传部、外联部、培训部、学术部等常设办事机构,以利为学术品鉴、大众学习、工作开展和行业发展提供科学、完善、前沿的咨询信息和保障服务。
亚洲沉香文化协会将联络世界各国高新科技沉香研发产业、种植企业和从事医药研究的机构,依照各家相关政策,在各国范围内发展不同类型的沉香合作成员单位:设立各级办事处、指导站、联合服务中心、服务站、养生品鉴会馆等。企事业和相关单位可以向亚洲沉香文化协会申请:爱心企业、协作单位、示范单位沉香种植基地等。
 
亚洲沉香文化协会广泛与各国政府、企事业单位、文化教育系统、科学界、权威人士、医药(保健)行业、健康、美容、休闲、养生、绿色、环保、低碳产业等相关体系建立多边的合作关系,联合开展与沉香相关(学术、科技、科普)交流研讨会、论坛、科技产品推广、香文化讲座等活动,通过媒体宣传,构建涵盖信息资讯、文化传播、教育培训、引导规划等服务功能的非营利性协作平台,以推动各国沉香产业的整体发展和民族文化素质的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沉香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为提高大众传统文化的普及教育工作,投入了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亚洲沉香文化协会将秉承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为沉香文化的普及和推广做出应有的贡献。社会各界单位、领导及有志之士关注、支持、参与、合作。加入AACA可免费申请:国际沉香香道师资格证书、国际沉香高级香道师资格证书、国际沉香香道师师资证书等各行业相应资格证书,证书为中英文双版。依法在十六个国家和地区备案。十三个国家(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日本,韩国,中国)三个地区:台湾,香港,澳门。

【组织机构】
 
l国际沉香专业会员委员会
l国际沉香文化传承认证委员会
l国际沉香种植与保护委员会
l国际沉香品牌发展委员会
l国际沉香医药专业委员会
l国际沉香专家委员会
l国际沉香艺术与收藏委员会
l国际沉香香道师专业委员会
l国际沉香健康养生专业委员会
 
【分支机构】
 
中国奇楠沉(北京)国际医药研究院
中国华济堂(北京)国际医药研究院
北京华源仁济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华源仁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合作机构】
 
中美国际文化交流协会
 
【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亚洲沉香文化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全称为:AsiaAleoswoodCulturalAssociation(缩写为AACA).
第二条协会是负责在全亚洲范围内协调、促进沉香产业发展、保护,实现亚洲沉香产业化、专业化的国际性组织。
第三条协会以“文化、合作、保护、发展”为宗旨,以“传播沉香文化,普及沉香教育,促进沉香及相关行业产业化进程”为目标,意在通过普及推广沉香文化,以利提高民众对沉香文化的保护意识,推动社会和谐化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遵守注册地和备案地国家的法律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联络世界各国高新科技沉香研发产业、种植企业和从事医药研究的机构,依照各家相关政策,在各国范围内发展不同类型的沉香合作成员单位;
(二)根据国际沉香行业发展态势,及时、准确地收集行业内信息,在会员间展开交流,为会员提供可以资源共享的平台;
(三)组织会员进行专业、系统的知识培训,并授予行业资格证书;
(四)网站宣传,定期出版沉香资料、刊物。通过媒体宣传,构建涵盖信息资讯、文化传播、教育培训、引导规划等服务功能的非营利性协作平台,以推动各国沉香产业的整体发展;
(五)广泛与各国政府、企事业单位、文化教育系统、科学界、权威人士、医药(保健)行业、健康、美容、休闲、养生、绿色、环保、低碳产业等相关体系建立多边的合作关系,联合开展与沉香相关(学术、科技、科普)交流研讨会、论坛、科技产品推广、香文化讲座等活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本协会会员分普通会员、高级会员、终身会员。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
(二)协会理事会员讨论通过。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可根据培训情况,向协会免费申请相应专业资格证书。
(二)会员可以参加协会举办的行业沙龙、讲座、国际行业交流,了解最新的行业市场动态。享用协会信息资源。
(三)会员会定期收到协会免费寄送的会刊,接受免费会刊、网站专访。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支持和承担协会的工作;
(四)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会员大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罢免理事;
(三)审定本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其他的重要事宜;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为有效会议,参加会议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的事项为有效决议。会员大会一般每五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五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闭幕期间的执行机构,闭会期间主持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理事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有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每次会议决议,需有过三分之二的理事出席并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者通过决议方为有效。
第十九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五章会费
第二十条本会主要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政府、企业赞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协会按年度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二条会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三条协会会员退会或被除名时,不得要求退还已缴纳的会费或资助、捐赠的财产。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年月日通过。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中国奇楠沉(北京)国际医药研究院
使命
文化、合作、保护、发展
价值观
传播沉香文化,普及沉香教育,促进沉香及相关行业产业化进程,普及推广沉香文化,提高民众对沉香文化的保护意识,推动社会和谐化发展。
 
【协会服务】
 
(一)协会为会员提供培训服务,协会根据会员的培训及审核情况,向会员提供相应免费的专业资格证书。
(二)协会为会员提供会员福利,组织会员定期参加行业沙龙、讲座、国际行业交流等活动,辅助会员开店,了解最新的行业市场动态,享用协会信息资源。
(三)协会为会员定期免费寄送协会会刊、网站专访。
 
【核心优势】
 
亚洲沉香文化协会具备完备的常务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理事会、新闻中心、产业发展中心、技术发展中心、宣传部、外联部、培训部、学术部等常设办事机构。在亚洲十六个国家及地区认证和备案。
 
【协会成员】
 
十六个国家及地区认证和备案的人员
 
【协会发展】
 
亚洲沉香文化协会成立于2012年11月28日,我协会从建立到现在才两年,在这段极短的时间里协会不断吸取经验、总结教训、积极与外界联系,为以后协会更好的发展提供便利。与此同时协会为了提高大家对沉香文化的了解、提高协会会员的专业水平,专门成立了香道培训机构。
亚洲沉香文化协会以传承中华文化精粹为己任,通过收集、整理、抢救和保护中国香道文化、药香文化及养生文化,恢复中国传统香席,建立中国香道仪轨,制定香材鉴赏标准,培养香道传承人才,有效的推动了亚洲沉香文化协会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亚洲沉香文化协会自成立后,定期举办国际沉香研讨会、香艺评比活动、沉香雕刻、鉴赏大赛等,积极搭建国内其他地区,以及日本、印尼、越南、柬埔寨等十六个国家及地区沉香界学术文化交流的桥梁。并通过网站、海报、宣传栏等宣传工具作为媒介大力宣传我协会,提高我协会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爱好者加入协会。亚洲沉香文化协会立足于文化产业引领者的定位,着眼于国际交流、学术研究、权威媒体经营、产权实体运作、基地园区建设、文化金融结合等业务,形成相互联系、相互激发、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协会文化】
 
以“文化、合作、保护、发展”为宗旨,以“传播沉香文化,普及沉香教育,促进沉香及相关行业产业化进程”为目标,意在通过普及推广沉香文化,以利提高民众对沉香文化的保护意识,推动社会和谐化发展。
 
【联系我们】
 
亚洲沉香文化协会秘书处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 6号楼1203室
联系电话:010-52902853   传真:010-59009571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30——下午5:30
亚洲沉香文化协会会员香社
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古玩城(程田古玩城)B座201
协会相关事项咨询QQ:1132449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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