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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新闻网讯(记者 卢昭昭 通讯员 曾彩霞)外地游客徐某在东兴旅游时经人介绍,在未看到实物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套全实木缅甸花梨木家具。到货后,徐某发现所购买的家具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遂将卖家诉至法院。2月16日,东兴市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卖家王某赔偿买家徐某2000元的维修费,并赔偿价值3000元的木板。
2014年10月,家住河池的徐某到东兴旅游,经中介人陈某介绍,认识了卖红木家具的王某。由于行程较赶,徐某在参观完王某的家具加工厂后,出于对陈某的信任,在没有看到实物的情况下便与王某签订了一份购买合同,合同中约定所购买家具为全实木缅甸花梨木,货运费由徐某承担。由于房子正在装修,徐某在收到货物后并没有立即拆开查看。
2015年初,徐某在拆封货物后发现家具存在多处问题,茶几的两个抽屉没有做好,两个茶几腿也没有上好油漆。在使用的一个月后,长沙发的座椅还出现了一条90厘米的裂缝,而且长沙发座板非常薄,并非徐某之前要求的式样标准,也与王某之前声称的全实木制作工艺有出入。于是徐某便将王某诉至法院,在该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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