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624 证券简称:新圆沉香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惠州市新圆沉香种植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是日常性关联交易。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确保公司资金正常流转,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预计公司 201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二)预计日常性关联性交易基本情况 序号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预计发生金额 1 林建环 财务资助 3600000 2 钱莉 沉香树养护 36000 3 王耀娴 沉香树养护 36000 4 佘国营 沉香树养护 36000 惠州市汉诺管理 为公司贷款无 5 3000000 咨询有限公司 偿提供抵押 合计 6708000 (三)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林建环,1971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42526197112050819,住所为博罗县泰美镇,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75.57万股,通过新圆共富间接持有公司390.75万股股份,合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53.67%,现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 钱莉,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5年 9 月至 2015年 3 月,任职于深圳市南山区天悦双胜电子 来料加工厂,担任助理;现为公司股东,占公司股本0.11%。 王耀娴,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2005年 9 月至 2008年 3 月,任职于广州新白云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担任旅检职务;2008年5 月至 2014年12 月,任职于惠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助理经济师,担任科员职务;现为公司股东,占公司股本0.27%。 佘国营,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 9 月至 2010年 3 月,任职乐家(中国)有限公司,担任华南区工程经理职务;2010年5 月至今,任职于广州禧嘉建材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现为公司股东,占公司股本0.55%。 惠州市汉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环现持有汉诺管理90%的股权,汉诺管理于2002年3月5日经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现持有该局于2015年8月3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13002003687),法定代表人林惠兰,注册资本1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及企业形象策划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林建环,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75.57万股,通过新圆共富间接持有公司390.75万股股份,合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53.67%,现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系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钱莉、王耀娴、佘国营是公司的股东,占出资比分别为0.11%、0.27%、0.55%,关联交易产品占比也较小,因此,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上述预计交易构成关联关系。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林建环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 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2015 年公司与钱莉、王耀娴、佘国营签订了销售沉香树与提 供沉香树养护的销售及养护合同。2016 年公司继续提供沉香树养 护服务,为履行合同,预计 2016 年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 过 108,000.00 元。 (二) 财务资助及为公司贷款无偿担保提供抵押 上述关联担保及财务资助为公司纯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任何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上述关联担保抵押以及大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均为公 司纯收益行为,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与股东关联方钱莉、王耀娴、佘国营与日常经营相关 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按市场公允定价,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成交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成交价参考市场价格。 (三)利益转移方向 公允价格,没有利益转移。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均独立。钱莉、王耀娴、佘国营是公司的股东,占出资比分别为0.11%、0.27%、0.55%,关联交易产品占比也较小,因此,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惠州市新圆沉香种植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惠州市新圆沉香种植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