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粤0106民初9905号 广东省沉香协会: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沉香之美工艺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省沉香协会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被告立即返还销售款项叁拾叁万柒仟叁佰捌拾壹元贰角;2、被告支付上述货款从2014年12月18日起至实际支付完毕日止的利息,暂计止2016年5月31日的利息为人民币23316.27元;3、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月 9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