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民符某添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沉香树。近日,文昌市森林公安局对符某添立案侦查。 2016年11月下旬,符某添在文昌市东阁镇宝芳墟一茶店碰见邢福某(另案处理),邢福某跟符某添提出想购买东阁镇宝芳乡边田村(此前看过一熟人家)沉香树回去种植,符某添表示同意。2016年11月30日15时许,邢福某带着同村的郑心某到达现场后持工具将该株沉香树采挖倒地。采挖好后,邢福某便将树款300元人民币交给符某添。在邢福某准备将该株沉香树装车离开现场的过程中,被报案人符某发现并制止。此时,邢福某及符某添等人便将该株沉香树遗留现场后逃之夭夭。 日前经文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技术人员对现场被盗割的该株疑似沉香树的树种进行调查评估,属于瑞香沉香(别名:土沉香)树种,蓄积量为:0.1925立方米。据了解,文昌市森林公安局依法认定犯罪嫌疑人符某添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沉香树,其行为已触犯法律。为了继续查清符某添的犯罪事实,该局于3月29日对犯罪嫌疑人符某添进行刑事拘留,对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沉香树的邢福某做出另案处理。 |